山西出台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

《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(2023年修订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于7月13日公布。《规划》提出,扩大太原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覆盖范围。今年至2030年,覆盖范围由六城区+清徐县、阳曲县逐步扩大到覆盖全市。 省发改委、省住建厅修订《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(2018—2030年)》,形成《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(2023年修订)》。《规划》确定,到2025年,县城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,城市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;到2030年,全省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全覆盖。 对于太原市,《规划》提出,进一步健全与焚烧处理能力相匹配的收运系统,扩大设施覆盖范围。太原已建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两处。太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,位于阳曲县,处理能力为1800吨/日,装机规模30兆瓦,覆盖范围为尖草坪区、杏花岭区、万柏林区、阳曲县。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,位于清徐县,处理能力为3000吨/日,装机规模80兆瓦,覆盖范围为小店区、迎泽区、晋源区、清徐县、古交市、娄烦县。 储备古交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,处理能力500吨/日,装机规模12兆瓦,根据规划期内生活垃圾清运量实际情况适时启动。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