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4日,从濮阳市获悉,近日,省发展改革委下达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专项(排水设施方向)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,濮阳市8个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成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5509万元,占全省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总额的12.9%,位居全省第二位,仅次于郑州市。 这8个项目涉及两县两区,总投资20348万元。其中,市城区(经开区、示范区)项目4个,总投资9030万元,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2407万元。它们分别是经开区香山路、尚和路排水设施建设项目,经开区开州路北延(潭州路—马王路)提升改造项目(排水防涝工程),经开区濮水路(南环路—站前路)排水防涝项目,示范区中西部排水系统项目。县城项目4个,总投资11318万元,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3102万元。它们分别是清丰县城区黄河路排水防涝管道改造项目、清丰县城区幸福大道排水防涝管道改造项目、台前县建成区道路雨污管网及延伸支管修复改造工程、台前县南孟沟排水疏浚工程。 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排水管网、泵站、排涝通道、智慧平台等建设和改造,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市更新,解决相关县、区内涝积水问题,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,进一步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